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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第五期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3-16 生效日期: 2006-03-16
发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渝办发[2006]57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我市第五期(2002—2004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总共完成投资18.7亿元,土地治理215.2万亩,实施产业化经营项目155个,建成特色农产品基地265万亩,扶持市级产业化龙头企业61个,为提高我市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调整农业结构,实施农业产业化“百万工程”和促进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经市级组织验收合格,并顺利通过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组织的验收考评,圆满完成了建设任务。为激励先进,进一步推动我市农业综合开发工作,通过项目验收和综合考评,经市政府同意,对南川市等荣获第五期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先进集体予以通报表彰。   一、荣获一等奖的先进集体(5个)
  南川市、梁平县、大足县、永川市、巴南区。
  二、荣获二等奖的先进集体(20个)
  忠县、巫溪县、万州区、彭水县、云阳县、酉阳县、开县、奉节县、渝北区、万盛区、荣昌县、武隆县、九龙坡区、潼南县、铜梁县、秀山县、合川县、北碚区、巫山县、江北区。
  三、荣获先进集体的市级部门(3个)
  市农综办、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同时,对黔江区、垫江县、璧山县、南岸区、丰都县、石柱县、长寿区、沙坪坝区等8个区县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不断提高我市农业综合开发水平,努力增强农业综合开发效益,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六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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