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关于核定2006年度非贸易非经营性购汇人民币限额预算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4-13 生效日期: 2006-04-13
发布部门: 科学技术部
发布文号: 国科发财字〔2006〕112号

根据财政部核定我部的2006年非贸易非经营性购汇人民币限额预算,现核定你单位2006年非贸易非经营性购汇人民币限额     万元(具体内容见附表)。
  请按照“保障重点,压缩一般”的原则,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保证重点涉外活动用汇。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党政干部出国的有关规定,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从严控制党政干部出国,努力节约财政支出,合理、有效地使用外汇资金。

科学技术部
二OO六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2006年度非贸易非经营性购汇人民币限额预算表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7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