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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旅游观光缆车索道服务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属于生产性企业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4-21 生效日期: 2003-04-21
发布部门: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大国税发[2003]79号
各分局、各市(县)国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旅游观光缆车索道服务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属于生产性企业的通知》(国税发[2003]3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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