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产字〔2001〕93号
院有关单位:
原我院成都有机化学研究所、成都计算机应用研究所、沈阳计算机技术研究所、沈阳科学仪器研制中心已于今年6月底前顺利完成工商登记注册,成为按现代企业制度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一年多来,这4个单位在领导班子积极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科技体制改革的规定和政策,坚决落实院关于整体转制的决定,带领全体职工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在改革和发展的道路上取得了显著成绩。经院领导同意,决定通报表扬这4个单位的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同时给予人民币3万元的奖励。
目前仍在进行转制的单位要向已完成转制的单位学习,齐心协力,克服转制进程中的困难,加快转制步伐,尽快完成转制工作。 中国科学院高技术产业发展局
200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