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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日本歌手下川美娜等到广州演出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9-02 生效日期: 2008-09-02
发布部门: 文化部
发布文号: 文市函[2008]1525号
广东省文化厅:
  你厅粤文外请[2008]104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广东对外艺术交流中心邀请日本歌手下川美娜、松下宏之、远藤龙弘、三宅亨、菅田直人等一行5人,于2008年10月4日到广州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演出曲目及演出现场的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八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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