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渝府[2003]108号
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重庆万豪国际会展中心设计方案的请示》(渝规文(2003)119号)收悉。市政府同意重庆万豪国际会展中心设计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重庆万豪国际会展中心位于重庆市渝中区民权路与民生路交汇处,北面紧邻万豪酒店。同意其规划性质为一个集商业、会展、写字楼、高档公寓为主,并为万豪酒店提供相关配套服务设施的综合性建筑。
二、同意该规划方案确定的综合技术经济指标,在下阶段设计中应严格按照以下指标进行控制:总用地面积91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428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597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8308平方米),容积率14.8,建筑密度62%,绿地率18%,建筑总高度:179.3m、层数:49(均为民权路路面上计),停车泊位556个。
三、在下阶段设计中,要严格按照市公安消防等部门意见深化;优化建筑形态,丰富建筑色彩,注意天际轮廓线的塑造;进一步研究和完善临干道建筑立面设计,强化城市景观效果;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安排好建设时序,把会展中心建设成为重庆集商业、会展、写字楼、高档公寓为主,并为万豪酒店提供相关配套服务设施的标志性建筑。
四、请你局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加强规划控制和监管工作,严格执行本批复,使规划各项规定和要求得到落实;若需变动,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二○○三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