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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印章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7-08 生效日期: 2005-07-08
发布部门: 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济政办字[2005]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因“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济南市建设委员会”现使用的防伪印章破损,现重新制发“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济南市建设委员会”印章各1枚,自公布之日起启用。原印章同时作废。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五年七月八日 附:印模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模
     济南市建设委员会印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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