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第18/2000號行政命令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規定的職權,並根據該法第九十條第三款,發佈本行政命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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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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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檢察長提名,行政長官任命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檢察院司法官為助理檢察長: |
宋敏莉; |
馬翊; |
黃少澤; |
陳子勁; |
王偉華; |
Augusto Serafimde Bastodo Valee Vasconcelos(韋高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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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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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政命令自二零零零年三月十七日起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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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零年三月十七日發佈。 |
命令公佈。 |
行政長官 何厚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