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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防治组关于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处置技术规范(试行)》宣讲视频讲座承办工作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3-05 生效日期: 2004-03-05
发布部门: 全国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防治组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广校,新疆建设兵团农广校:
  全国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防治组定于2004年3月6日(周六)下午14:00-16:00利用农广校卫星远程教育培训系统举办《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处置技术规范(试行)》宣讲视频讲座,请你们主动与本省畜牧主管部门联系,落实参加人员,切实做好承办工作。
  卫星小站调试时间:3月6日10:00-13:50
  
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二00四年三月五日


附件:
关于举办《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处置技术规范(试行)》宣讲视频讲座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牧(农牧、农业)厅(局、办),新疆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和广大群众的技术指导,规范各地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处置技术措施,使各项防治措施落到实处,推动群防群控工作的开展,农业部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防治组决定由农业部广播电视学校和各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组织举办《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处置技术规范(试行)》宣讲视频讲座,要求省、市、县三级兽医部门业务技术骨干参加。讲座定于2004年3月6日下午2时开始,4时结束。
  
全国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防治组
  二00四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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