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大政办发[2004]183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大连市政府和国家开发银行签订的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市政府决定成立大连市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信用建设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戴玉林 副市长
副组长:曲晓飞 市长助理
成员:
张军 市政府秘书长
林华 市政府副秘书长
阎承琦 市财政局局长
刘岩 市经委主任
孙吉春 市建委主任
曹煦 市政府金融办主任
王君 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主任
唐若霓 国家开发银行大连市分行行长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促进市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的合作,发挥开发性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建立持续有效的合作机制和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负责决定政府信用额度范围内的具体借款项目,建立有效的贷款偿还机制,督促贷款的偿还,并帮助国家开发银行化解在大连地区的不良资产。
领导小组下设联合工作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林华兼办公室主任,顾强、张国平、翟宝军为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市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处、市财政局债务处和国家开发银行大连市分行信用管理处负责同志担任。
联合工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落实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的具体事项,协商解决政府信用额度范围内项目借款的前期条件、借款法人、担保等具体借款条件,通过政府选择项目入口、开发银行利用开发性金融手段进行孵化和市场出口的运作方式,设计项目的融资方案,完善市政府融资平台的法人及治理结构建设,共同推进大连市融资体制和信用环境建设。通过不定期召开会议方式,互通信息,了解情况,掌握项目建设、融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重大问题提请信用建设领导小组协商解决。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