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花园式单位花园式小区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3-29 生效日期: 2006-03-29
发布部门: 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淄政字[2006]3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2005年,我市深入开展创建“花园式单位”、“花园式小区”活动,全民爱绿护绿意识进一步增强,充分调动了全社会参与绿化建设的积极性,对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质量,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树立典型,带动全市社会绿化全面发展,市政府决定,授予鲁中宾馆等9个单位“花园式单位”称号,张店区瑞景苑小区等4个生活小区“花园式小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小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向先进学习,积极参与城市绿化建设,为建设绿色淄博、文明淄博做出应有的贡献。 淄博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2005年度花园式单位、花园式小区名单
  一、花园式单位(9个)
  淄博鲁中宾馆
  张店兴学街小学
  淄博矿业集团公司第一中学
  临淄区南王镇中学
  临淄区齐都花园小学
  齐都古城小学
  世纪英才外语学校
  山东淄博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干警培训基地
  二、花园式小区(4个)
  张店瑞景苑小区
  博山青龙花园住宅小区
  山东祥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祥和园小区
  桓台县怡苑花园生活区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5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