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闽政文[2006]31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高等院校:
为加强对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领导,确保实验工作的顺利实施,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汪毅夫(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副组长:方彦富(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鞠维强(省教育厅厅长)
刘 平(省教育厅副厅长)
薛卫民(省教育厅副厅长)
黄汉升(福建师范大学副校长、教授)
成 员:江荣全(省政府办公厅科教文处处长)
李天奇(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
练晓荣(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处长)
陈达辉(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处长)
吴仁华(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处长)
王国才(省教育厅财务处处长)
曾能建(省教育厅人事处处长)
陈祥祯(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陈小敏(省普教室主任)
林其天(省高招办主任)
林心长(省会考办主任)
吴吓凤(省生供办主任)
庄将秋(省教科所所长)
苏海洋(省电教馆馆长)
余文森(福建师大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
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办公室主任由刘平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江荣全、李天奇、陈小敏兼任。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