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津价房地[2001]136号
天津万隆大厦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万隆河北公寓商品(危改)住宅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天津市商品住宅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你公司在河北区狮子林大街与金纬路交口处承建的万隆河北公寓56000建筑平方米框架结构住宅为政府指导价。经审核,你公司可按平均每平方米不超过3640元自行安排楼层、朝向差价。
以上住宅具体销售价格应在销售场所实行明码标价并填写《天津市商品(危改)住宅销售价格登记表》于10日内报市物价局备案。价外不得再收取任何费用(国家规定的代收代缴税费除外)。
凡违反以上规定的,由价格监督检查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