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辽政办发[2006]4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东北地区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批复》(国函(2005)88号)精神,省政府决定成立辽宁省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领导全省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工作,研究全省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中重大问题及有关政策,审核厂办大集体试点城市方案,协调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工作中有关问题。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国强 副省长?
副组长:左大光 省国资委主任?
邴志刚 省财政厅厅长?
姜作勇 省劳动保障厅厅长?
成 员:袁卫亮 省财政厅副厅长?
徐大庆 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
秦光健 省国资委助理巡视员?
陈世南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振兴办副主任?
周志敏 省民政厅副厅长?
焉锦林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韩 杰 省中小企业厅副厅长?
王福全 省工商局副局长?
于 凡 省煤管局副局长?
肖连章 省法院副院级审判员?
张 征 省总工会副主席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国资委,办公室主任由秦光健同志兼任。
二○○六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