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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6比利时中国沈阳周展览展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2006比利时中国沈阳周展览展示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开放年的工作部署,推进我市对外开放的步伐,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展示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成果,扩大沈阳在世界的影响,经与比利时王国有关方面商定,由我市主办、有关部门承办的2006比利时中国沈阳周展览展示活动,定于9月9日至17日在比利时王国根特市举办。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加快振兴沈阳老工业基地、加速沈阳经济区域建设、提高沈阳对外开放水平为目标,紧紧抓住比利时等欧盟国家重视中国东北市场并关注沈阳老工业基地振兴这一有利时机,通过中国沈阳周的展览展示活动,促进我市与比利时等欧盟国家的经贸文化合作,加快欧洲产业向中国东北地区转移的承接进程,扩大沈阳在比利时等欧盟国家的影响,为我市今后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展览展示内容
此次展览展示分为经济成就、文化旅游、商品贸易3个板块。
(一)经济成就板块:主要反映我市近年来经济发展成就,尤其是中央关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决策实施以来,我市扩大对外开放步伐,通过引进外资、加强对外合作、促进经济迅速发展,给城市带来的显著变化。这一板块的内容分为:工业成就展、科技成就展、城市建设展、对外开放展、远景规划展。
(二)文化旅游板块:主要反映我市以自身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城市的文化氛围,以及通过旅游建设所体现出的文化旅游新景观城市的风采。
(三)商品贸易板块:主要反映沈阳老工业基地经过多年的改造创新,一大批企业在市场经济大潮中脱颖而出,产品自主创新能力大大增强。这一板块将重点展销对欧洲有出口潜力的名优产品和各类消费品,通过展览展示,使欧洲客商对沈阳产品加深印象,促进彼此之间的贸易合作。
三、主要活动安排
(一)主要筹备工作安排。
1.6月15日前完成参展报名工作。参展单位报送参展产品、项目目录,由组委会办公室组织审定参展单位、参展产品及项目目录。
2.7月15日前,完成参展团组赴比利时邀请函、任务件、护照、签证等有关手续的办理事宜。
3.7月20日前,完成海路运输展品的集结。
4.8月1日前,落实接待宾馆、展品入境及存放、比利时境内运输、布展设计、项目对接、展品销售等问题。
5.8月10日前,完成所有会务材料、布展资料、参展样品或图片的准备。
6.9月4日前完成展品比利时入境、通关、商检等手续。
7.9月7日一8日布展,之后组委会对布展工作检查验收。
(二)展览展示活动安排。
1.9月13日上午11:00举行开幕式。
2.9月13日中午12:OO举行招待酒会。
3.9月10日-12日,组织参展商与比利时等欧盟国家的经贸、文化界人士进行合作项目洽谈。
四、几点要求
(一)本次活动是我市10余年来首次在欧洲举办的大型经贸文化交流活动,是与欧洲进行经贸文化往来的发展良机。为切实办好此次活动,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为主任,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组委会,负责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贸促会,负责此次活动的整体策划和组织实施等工作。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主管领导要亲自安排并指定部门和专人负责,认真做好承担的各项参展任务。
(二)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组织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企业,携带名优产品参加展览展示活动,积极促进与欧洲国家的经贸合作。需要进行前期对接工作的,要将合作项目和产品目录通过组委会办公室提早发给外方,争取在展会中取得较好的成交效果。
(三)各参展单位要有强烈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在现场布展和展览期间,要严格审查展品、展板、相关宣传材料等参展项目的知识产权状况,杜绝各类侵权现象的发生。
(四)各参展单位在活动期间,要服从组委会统一指挥,佩戴胸卡,坚守岗位,同时要认真填报成交项目报表。
(五)布展工作由组委会统一策划,各参展单位要按照要求统一布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