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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沈阳市委、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非公有制经济十强企业和明星企业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5-29 生效日期: 2006-05-29
发布部门: 中共沈阳市委、沈阳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迅猛,在促进经济增长、增加财政收入、安置就业人员、保持社会稳定,加快老工业基地振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对2005年作出突出贡献的非公有制企业予以表彰,授予沈阳远大企业集团等10个企业“沈阳市2005年非公有制经济十强企业”称号,授予沈阳银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10个企业“沈阳市2005年非公有制经济纳税明星企业”称号,授予辽宁维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0个企业“沈阳市2005年非公有制经济安置就业明星企业”称号,授予乐金电子(中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等10个企业“沈阳市2005年非公有制经济销售收入明星企业”称号。
  市委、市政府希望受到表彰的企业,保持荣誉、再创佳绩。同时,希望广大非公有制企业向这些企业学习,锐意创新、开拓进取,为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积极创造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为确保完成全市经济增长“两个不低于”任务和“十一五”“三大目标”,全面振兴老工业基地,构建和谐沈阳而努力奋斗。   2006年5月29日   附:沈阳市2005年非公有制经济十强企业名单
  沈阳远大企业集团、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米其林沈阳轮胎有限公司、沈阳九星企业集团、华润雪花啤酒有限公司、普利司通(沈阳)轮胎有限公司上海通用(沈阳)北盛汽车有限公司、沈阳华润三洋压缩机有限公司、特变电工沈阳变压器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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