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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防灾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9-08 生效日期: 2006-09-08
发布部门: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陕政办发明电[2006]59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最近,我省大部分地区出现明显降水过程,局部地区遭受暴雨洪水灾害。近日,省委书记李建国同志对做好当前防汛救灾工作作出明确批示“对重灾区的救灾工作务必深入、扎实、细致。同时,高度警惕,做好防秋汛各项应急工作。”省政府主要领导对做好当前应急救灾工作也提出了明确要求。此前,省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灾抗灾救灾工作的通知》(陕政发明电(2006)1号),对防灾救灾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当前救灾和防灾应急准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加强灾害监测预报。最近几年,我省局部地区多次发生秋汛,造成较大灾情。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防秋汛工作,主动查找防灾抗灾中的薄弱环节,扎实做好防灾抗灾救灾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警惕,加强对灾害性天气的预测预报工作,密切关注雨情、汛情和灾情的发展变化,及时通报重要天气情况和灾情信息。受前一段降雨影响,目前部分地方土壤含水已近饱和,引发地质灾害的机率很大,危旧房屋、窑洞极易坍塌。各地要高度重视危险地段和危旧房屋的监测巡查工作,及时排除各类隐患和险情,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省各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值班,值班人员要严守岗位,及时传递信息。重大灾情要随时报告,不得延误。节假日期间,救灾专用电话、卫星电话等要24小时开通,确保上下联络畅通。
  二、及时做好受灾群众生活安排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各地要认真做好查灾核灾工作,摸清受灾群众的生活困难情况,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住处、有干净饮水、有病能够得到及时救治。对房屋倒塌的群众,可通过借住公房、投亲靠友等方式予以暂时安置,同时要加快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进度,确保受灾群众在冬季来临前能搬入新居。
  对水毁道路、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要本着“先通后畅”的原则,由各级交通、电信和电力部门负责,抓紧修复,尽快恢复灾区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对水毁校舍,要立即组织力量,尽快抢修,保证灾区学生正常开课。要抓紧修复水毁耕地和农田水利设施,帮助受灾群众搞好秋收秋播工作,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损失。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组织灾区群众发展多种经营,搞好劳务输出,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全省各级卫生部门要及时派出医疗队深入灾区,搞好疫病监测和预防工作,确保受灾地区不发生疫情。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救灾责任。全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当前防灾救灾工作,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扎实细致地落实各项救灾措施。要及时组织救灾工作组,深入灾区一线,认真核查灾情,精心搞好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全省各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按照自然灾害救助预案的要求,各负其责,各执其事,密切配合,把人员转移、临时安置、物资调运、生活保障、医疗救护等应急救助措施落到实处。省上近期下拨了救灾专项资金,各地要连同配套资金一起,尽快下拨到位,落实到每一位受灾户,以应当前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急需。要严肃救灾纪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发放救灾资金和物资,从严管理,加强监督,确保专款专用,坚决不许截留挪用。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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