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鲁农市信字[2006]18号
各市农业局(农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下简称《安全法》)已于2006年4月29日颁布并将于11月1日正式实施。为做好这部法律的贯彻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安全法》的重大意义
《安全法》是新时期农业发展的一部重要法律,填补了我国农产品质量监管的法律空白,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里程碑,意义十分重大。
首先,贯彻实施《安全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安全法》全面规范农业生产与管理, 鼓励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于促进农业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加快集约、现代农业的建设具有深远影响,并将为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的产业基础。
其次,贯彻实施《安全法》,是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可靠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安全法》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公众健康放在突出位置,强调农业生产数量与质量并重,为保障农产品数量安全和质量安全提供了法律保障。
第三,贯彻实施《安全法》,是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的重要手段。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特别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农业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农产品国际竞争日趋激烈。《安全法》以推进农业标准化、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立法目的,能够更好地挖掘我省优势农产品的市场潜力,提升农产品竞争力,增强我省农业应对国际竞争的能力,是新时期应对农业对外开放和参与国际竞争的有力武器。
第四,《安全法》的出台和实施,标志着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进入了依法监管的新阶段。长期以来,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缺乏专门的法律依据,影响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和权威性。《安全法》的出台,必将促进体制、机制和管理创新,加强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开创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新局面。
二、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安全法》不仅涉及到政府的多个部门,而且调整的对象、约束的行为主体十分广泛,切实做好这部法律的宣传工作十分重要。各市要结合实际,统筹策划,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采取专题讲座、知识问答、电视访谈等多种形式进行全面系统的宣传。同时,还要采取印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扩大宣传覆盖面,力争使《安全法》家喻户晓。省里准备开展宣传周、知识竞赛等一系列全省性的宣传活动,各市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共同为《安全法》的实施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学习培训,准确把握精神实质
《安全法》对农业生产全过程的质量监管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不仅对各级政府进行农产品质量管理提出了新要求,对行为主体的生产经营方式也提出了一系列的规范措施,内容丰富,涉及面宽。各地要集中时间和力量,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培训。要组织本系统、本单位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明确法律赋予的责任、权力和义务。要针对广大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农民个体等各个责任主体的特殊性,举办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培训,送法到基层、到市场、到基地、到企业,通过积极有效的培训,确保各行为主体能够做到懂法、守法。各市农业部门在开展自身培训基础上,要切实抓好县乡以下的培训工作。同时,要组织有关专家及市场、企业负责人等对《安全法》进行学习研讨,认真分析实施过程中会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早研究对策,做到未雨绸缪。
四、制定配套制度,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安全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各个环节都做出了明确规定,但有的只是提出了原则上的要求。为了便于实施,各市要在法律框架下,根据农业部和省厅下发的有关配套文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配套制度和具体办法,使之简明易懂和有可操作性。
五、加强队伍建设,打好组织基础
各级农业部门要结合实施《安全法》和工作实际,尽快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队伍。一是要建立一支高效的行政管理队伍。市县两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都要设立专门负责这项工作的科室,并配备足够的人员力量,确保适应工作需要。二是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队伍。要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建设步伐。已建立检测机构的市县,要充实技术力量。未建立的要抓紧建起来。要加强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检测能力和水平。三是建立一支精干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技术推广队伍。要对现有农业科技人员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特别是农业标准化技术的培训,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加强对企业和农民的技术指导。四是要建立一支强有力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已建立综合执法机构的市县要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和思想作风教育,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未建立综合执法机构的应尽快建立起来,并配备相应的人员,确保《安全法》实施后的贯彻执行。
六、加强领导,理顺体制,形成合力,确保顺利实施
贯彻实施《安全法》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新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一项重大任务。各级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体系,明确职责,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各市要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责任制度、情况交流通报制度、考核评比制度等,促进监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并把《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作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要建立起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健全部门沟通交流渠道,完善协调工作制度,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效率,真正做到齐抓共管、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农业部门要在充分发挥监管主体作用的同时,积极主动地与当地各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按照职能分工,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要按照《安全法》的要求,积极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确保贯彻实施《安全法》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请各市将前段时间学习贯彻《安全法》工作的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计划于10月10日前报送省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
山东省农业厅??
二〇〇六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