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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湖南省委、湖南省农业厅、湖南省科技厅、湖南省林业厅、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日报社、湖南电视台关于开展第四届“湖南杰出青年农民”评选活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8-31 生效日期: 2006-08-31
发布部门: 湖南省林业厅;湖南省农业厅;湖南省财政厅;共青团湖南省委;湖南日报社;湖南电视台;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科技厅
发布文号:
各市州团委、农业局、科技局、林业局、水利局、财政局:
  为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部署,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激励和引导我省广大农村青年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为加快实现我省“十一·五”时期的战略任务贡献力量,经团省委、省农业厅、省科技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财政厅、湖南日报社、湖南电视台共同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第四届“湖南十大杰出青年农民”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通过评选活动,广泛宣传、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引导农村青年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农村青年职业技能,促进农村青年转移就业,培养一大批农村管理和农业生产经营的优秀青年人才;激发全省广大农村青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省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和农村青年的全面发展。
  二、参选对象
  参选对象为年龄在18周岁至39周岁之间(1967年10月31日至1988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从事农业相关产业、农村公共管理、农村教育、文化、环保事业等领域的,户籍为湖南省或在湖南省连续工作三年以上的青年农民均可报名参选。
  三、参选条件
  1、能团结带领广大农村青年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贡献,能充分调动广大农村青年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紧紧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状况,弘扬农村良好社会风尚,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2、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关要求,此届推选的重点是:
  (1)科学种田水平高的全省粮食生产大户;
  (2)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科技进步为支撑,积极进行农(林)业产业化经营的带头人;
  (3)从事农(林)产品流通,帮助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取得突出成效的青年农民经纪人;
  (4)坚持自主创新,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科技推广带头人;
  (5)具有鲜明地方特色,具有相当规模的行业协会的负责人;
  (6)积极投身农村公共管理、教育、文化、环保事业,取得突出成绩,获得良好社会反响的农村社会事业的建设者。
  3、能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拥有良好社会影响,团结互助、乐于奉献,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关系,积极带动广大群众共同奔小康。
  4、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执行和宣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践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传播先进文化和现代文明,追求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反对封建迷信,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四、评选办法和程序
  1、考察推荐。各市州在基层推荐、初步考察、部门联合评定的基础上,确定2-3名候选人。填写推荐表,并附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均为一式3份),两寸标准照片和六寸工作、生活彩色照片各2张,于9月30日前报组委会办公室(设团省委青农部)。事迹材料要采用通讯体裁,务求全面、客观、详实、生动,并通过E-mail传至组委会办公室,E-mail:hntswqnb@163.com。
  2、确定正式候选人。11月30日前,省杰出青年农民评选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地申报的候选人进行复核、考察和初评,召开评委会,确定20名正式候选人。
  3、公示。12月份,通过省内大型媒体和“湖南青年在线网”(http://www.hngqt.com)公布正式候选人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及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4、评审。2007年3月底,省杰出青年农民评选委员会成员投票,按得票多少确定“湖南杰出青年农民”称号获得者及提名奖获得者。
  5、表彰。2007年“五·四”期间召开表彰会,以主办单位的名义,命名表彰“湖南十大杰出青年农民”和“湖南十大杰出青年农民提名奖”。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密切协作,确保顺利完成第四届“湖南杰出青年农民”候选人的资格审查、初评、推荐、公示和投票等各项工作。推荐候选人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推荐,要坚持标准,严格审核,确保质量。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湖南日报、湖南电视台、《年轻人》、《湖南农业》、《湖南青年》等适时对杰出青年农民的先进事迹以专辑、专版、专题、专栏的形式进行集中宣传。各地要以此为契机,紧密结合当地实际,通过宣传杰出青年农民的先进事迹,展示他们的成长历程,宣传党的农村政策,为农村青年增收成才、创业致富提供可学的榜样,引导激励广大农村青年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在候选人名单向社会公示期间,如有举报,各市州团委要联合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工作,根据情况迅速作出处理,并将调查和处理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省组委会办公室。
共青团湖南省委、湖南省农业厅、湖南省科技厅、湖南省林业厅、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日报社、湖南电视台
2006年8月31日 附件:1、第四届“湖南杰出青年农民”评选活动组委会名单
主任委员 吴奇修 共青团湖南省委书记
副主任委员  张值恒 共青团湖南省委副书记
           雷秉乾 省农业厅党组成员、总农艺师
           刘小明 省科技厅副厅长
柏方敏 省林业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龚凤祥 省水利厅副厅长
           李良田 省财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马  宁 湖南日报社副总编辑
           王  维 湖南电视台副台长
组委会委员  戚小村 团省委青农部副部长(主持工作)
           左平权 省农业厅科教处处长
黄春元 省科技厅农村处副处长
           陈晓萍 省林业厅造林处处长
           杨子江 省水利厅机关工会副主席
           龚金亮 省财政厅行政政法处处长
           奉清清 湖南日报社政法新闻部副主任
           傅  峥 《年轻人》杂志社社长
办公室主任  戚小村(兼)
2、第四届“湖南杰出青年农民”候选人推荐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    族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主要从事行业

 

从业时间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要求言简意赅,可另附页)

市州团委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市州农业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州科技局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市州林业局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市州水利局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市州财政局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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