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宁政办[2006]1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农民工工作,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经市政府同意,建立宁德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在市政府领导下,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研究拟订我市农民工工作的具体政策措施,为市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建议;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协调解决落实政策中的难点问题;研究确定年度工作要点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定期向市政府汇报农民工工作情况,并及时通报各地、各部门。
二、联席会议成员组成
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劳动保障局、农办、经济研究中心、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建设局、农业局、文化与出版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人行宁德中心支行、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统计局、安监局、法制办、法院、总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组成。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总召集人,劳动保障局局长、市政府办1位副主任、市委农办1位副主任、市政府经济研究中心1位负责人为召集人,各成员单位1位负责同志为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1位副局长兼任,副主任由主要成员单位1位科长兼任;各成员单位确定1位干部为联络员。
三、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一)定期向市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主要汇报落实政策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总结推广各县(市、区)开展农民工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决策提供参考。由召集人代表联席会议汇报,联席会议有关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
(二)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全体会议。主要内容: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民工工作的指示及有关会议、文件精神;议定年度工作计划、任务指标和阶段性工作安排;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研究其他事项。确因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全体会议请示市政府同意,可邀请有关单位列席。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确认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各成员单位,同时报市政府。
(三)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开展专项活动和联合调研。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报请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不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或部分成员单位开展联合调研、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并及时向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成果。同时,各成员单位要指导和督促本系统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多种形式,全面推进农民工工作开展。
(四)做好信息通报和交流。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编辑《联席会议简报》,报送市政府领导同意,并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有关信息收集和档案管理工作,编印工作手册,并按各成员单位要求及时提供资料信息。
(五)对农民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对策建议,应经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征得有关成员单位的同意后报市政府。遇有意见分歧的,由召集人或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协调后仍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将有关意见和理由报市政府决定。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还要共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宁德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陈铭玉 市政府副市长
召 集 人:
林福佺 市劳动保障局局长
章允斌 市政府办副主任
叶锦明 市委农办副主任
吴 江 市政府经济研究中心主任
成 员:
雷维善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阮永光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吴珍红 市委农办副主任
栗建华 市发改委副主任
张垂尧 市教育局副局长
陈鸿基 市科技局副局长
林 锋 市公安局副局长
林珍源 市监察局副局长
陈光鸿 市民政局副局长
薛卫星 市司法局副局长
刘木金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德喜 市建设局副局长
田新瑞 市农业局副局长
曾良凌 市文化与出版局副局长
汤万淮 市卫生局纪检组长
黄成雪 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郑寿明 人行宁德中心支行副行长
周 松 市国税局副局长
陈伯寅 市地税局副局长
刘思忠 市工商局副局长
李坤新 市统计局副局长
曾建智 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副局长
刘善长 市法制办副主任
杨石明 市法院副院长
郭宋玉 团市委副书记
陈美莺 市妇联副主席
周建东 市总工会主任科员
办公室主任:
阮永光(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