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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局关于加强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6-02 生效日期: 2008-06-02
发布部门: 广东省深圳市卫生局
发布文号: 深卫防发[2008]67号
各区卫生局,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2002年-2006年,我市除个别非O1非O139群霍乱弧菌散发病例报告外,未见霍乱疫情报告。但是,2007年8月-10月,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宝安区沙井街道和福田区梅林街道先后出现霍乱病例,共报告霍乱病例4例。此外,全市其他感染性腹泻的发病率由2005年的59.1/10万,2006年的93.9/10万,上升至2007年的151.54/10万,呈现快速上升趋势。现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08]73号)(见附件),结合深圳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做好防病的人、财、物和技术储备。各区要组建应急队伍,加强业务培训,落实防病经费,做好肠道传染病诊断试剂、个人防护用品、预防药物、消杀灭药械等物资的储备,随时保证应急处理工作的需要。
  二、继续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工作,切实提高肠道传染病监测预警能力。各级疾控机构应密切关注各类肠道传染病疫情动态,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感染性腹泻突增或不明原因腹泻聚集性病例数量上升较快时,要及时开展调查处置和网络直报等工作。
  三、加强医院感染科和肠道(传染病综合)门诊的肠道传染病管理工作,提高对肠道传染病的监测和主动搜索能力。各医疗机构要切实落实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制度、腹泻病人登记、询问流行病学史、检索病例、采样、病原学或血清学检测及网络直报工作,真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并做好控制院内感染等工作。
  四、提高疫情处理能力,切实做好霍乱等重点肠道传染病疑似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处置工作,加强疫源追踪调查。各级疾控机构在接到霍乱疑似病例报告时要立即前往疫点开展规范的现场流行病学调查、采样、消毒等控制工作,要按要求对所有的疑似和确诊霍乱病例做个案分析,对引起发病的原因、流行因素及传播途径做出及时的判断。重点加强对疫源追溯、密切接触者管理,严格做好疫点消杀、相关人群预防性服药等疫情处理工作,防止疫情蔓延。
  五、加强对外环境特别是海水产品和水体的监测管理。各区疾控中心在监测中发现外环境或海水产品阳性时,应在24小时内电话逐级上报,并协助做好菌株鉴定、外环境消毒、海水产品处理、周围人群跟踪、临近医院腹泻门诊疫情监测等工作。
  六、加强菌株收集和上送工作。强调每个病例应进行呕吐物、粪便、血液等样品的采集、检测,分离出来的阳性菌株,各区疾控中心要及时收集,并按要求保管和上送到市疾控中心,以便作进一步的检测。
  七、加强饮水卫生、食品卫生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做好对餐饮行业(包括个体摊档)的经常性卫生检查和卫生管理,尤其要加强对工厂、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单位食堂及其周边场所的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切实保证饮水、食品的卫生安全,防止奥运会期间出现霍乱等肠道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八、加强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增强市民防病意识。要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和宣传栏等传媒工具,以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急性肠道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活动,提高环境卫生综合质量,改变喝生水、生吃或半生吃海产品的不良卫生习惯,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和防病能力。 二○○八年六月二日
附件:广东省卫生厅办公室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08]7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卫生厅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十五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近年来,我国霍乱疫情虽无显著变化,但造成霍乱流行的潜在因素依然存在;部分地区霍乱等肠道传染病暴发疫情时有发生,防治形势不容乐观。近日,越南发生了大规模霍乱疫情,报告发病百余例,对我国相关边境省份的卫生防控工作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为切实做好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有效防止疫情跨境传播,保障奥运会的顺利举办,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的疫情监测工作。各地特别是边境地区和奥运会赛区城市要加强对学校、流动人口聚居区、建筑工地、饮食服务从业人员等重点地区和人群的霍乱等肠道传染病疫情的监测和管理;加强对海、水产品的采样监测工作。边境地区及奥运会赛区城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与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旅游等部门的疫情联络机制,及时通报霍乱等肠道传染病疫情,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对各地霍乱等肠道传染病疫情控制和信息报告管理工作的技术指导。
  二、加强医疗机构感染性疾病科(或肠道门诊)的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各医疗机构特别是边境地区的医疗机构要认真做好腹泻病人的登记、筛检和报告工作,切实做好病例的隔离治疗,严格掌握出院标准,防止疫情扩散。
  三、加强霍乱等肠道传染病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各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每日审核和分析医疗机构疫情报告情况,一旦发现霍乱病例,要立即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实施控制措施。要加强霍乱等肠道传染病暴发疫情的疫源追踪和密切接触者的管理,切实做好疫点、疫区的卫生处理工作。各地要早安排、早部署,做好药品、试剂等相关应急物资准备。
  四、落实对餐饮业和饮用水的卫生监管措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加大传染病防治监督力度,结合奥运保障食品、饮用水和公共场所卫生专项整治活动和《2008年国家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加大对餐饮业、饮用水和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检查力度。要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和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把学校食堂及为学校供应食品和饮用水,特别是生食水产品、瓶(桶)装饮用水和高风险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作为卫生监督检查的重点,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行为;加大对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尤其是学校自备井水的监督检查力度,防止因饮用水污染而导致的肠道传染病暴发。
  五、做好专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工作。各地特别是边境地区和奥运会赛区城市卫生行政部门要不断强化对医疗机构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其专业人员的肠道传染病防治技术培训和监督检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依法开展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指导和考核。
  六、广泛深入地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健康教育活动。各地要进一步加大环境卫生的整治力度,做好改水改厕和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大力开展霍乱等肠道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宣传,充分利用基层乡、村医疗卫生网络,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提倡健康的饮食和卫生习惯,增强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
  特此通知。
二○○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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