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关于请尽快回复《重庆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草案)》修改意见的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9-04 生效日期: 2006-09-04
发布部门: 重庆市商业委员会
发布文号: 渝商委函[2006]236号
市公安局:
  经与市法制办商定,8月23日我委会同贵局、市物价局、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及相关专家、区县主管部门、企业代表召开了《重庆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草案)》(讨论稿)(以下简称“讨论稿”)的部门及专家论证会,会上议定请各部门尽快将具体的书面意见和建议反馈市商委,由市商委对“讨论稿”进一步进行修改完善。市物价局等部门已经及时向我委反馈了具体的书面修改意见和建议,我委已据此对“讨论稿”作出修改完善,但我委一直没收到贵局的书面修改意见和建议。为共同推进立法进程,落实市政府领导指示,早日出台《重庆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请贵局针对“讨论稿”的具体条款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9月11日前反馈我委。
  联系人:杨利山   联系电话:63853090  63851960 二○○六年九月四日 附:《重庆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草案)》(讨论稿)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0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