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渝商委函[2006]239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商贸流通主管部门:
根据商务部市场运行调节司《关于开展2006年上半年外资零售企业经营情况调查的函》的要求,为掌握外资零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发展趋势,拟对2005年全年和2006年上半年外资零售企业经营情况开展专项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县(自治县、市)商贸流通主管部门认真调查辖区内外资零售企业基本情况,指导企业填写《在渝外资零售企业经营情况调查表》(一式二份),并于9月18日以前汇总报我委,同时,将企业所报原件其中一份送市商委,联系电话:63851350、63851380,传真:63851350,联系人:黄曼丽,电子邮件:cqswgfc@sina.com。
二、经请示商务部,在我市以内资注册的外资商业零售企业一并列为此次外资商业零售企业调查范围,如我市的远东百货、屈臣氏等。
二○○六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