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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新股申购允许撤销和申购回报相关技术准备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6-13 生效日期: 2006-06-13
发布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布文号:

各会员单位:
  为配合新股资金申购网上定价发行工作的开展,为市场参与者参与股票等证券发行业务提供更大的便利,深交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数据接口规范》进行了相应修订,增加对股票等证券发行业务(含增发)允许撤销申购委托的约定,并对合法申购予以回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数据接口规范相关调整
  (一)、委托库SJSWT.dbf
  增加新股申购业务的撤单委托记录:WTYWLB(业务代码)为'7C'。
  (二)、回报库SJSHB.dbf
  对通过交易系统合法性检查的新股申购委托,在SJSHB.dbf增加合法申购回报:WTYWLB(业务代码)为'7B',HBCJSL为原申购数量,HBCJJG为申购价。该笔回报仅表示申购已被交易系统接收,是否申购成功需在结算公司发行处理系统验资、配号、抽签后才能确定。
  因增加了撤单功能,原7C业务的说明"新股申购业务自动撤单记录"修改为"新股申购业务撤单记录"。
  二、请从深交所网站www.szse.cn之"技术专栏"处(//www.szse.cn/main/rules/Catalog_1045.aspx)下载《深圳证券交易所数据接口规范》(Ver4.38)。
  三、请各会员单位根据数据接口规范,于2006年6月24日前做好相关技术准备工作。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拟定于2006年6月24日及7月1日组织联网测试,测试事宜另行通知。
  四、技术咨询电话:(0755)25918210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六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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