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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6年辽宁省爱国卫生工作计划要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1-16 生效日期: 2006-01-16
发布部门: 辽宁省卫生厅
发布文号: 辽爱卫办字[2006]2号

各市爱卫办: 
  现将《2006年辽宁省爱国卫生工作计划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遵照执行。 
 
 
辽宁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二○○六年一月十六日 


2006年辽宁省爱国卫生工作计划要点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开局之年,在新的一年里,省爱卫办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和《辽宁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公共卫生健康促进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动员全社会积极开展全民爱国卫生运动。 
  一、加大卫生创建工作力度。组织各市学习掌握国家卫生城市新标准,开展全省培训;帮助沈阳市、盘锦市、大连瓦房店市等申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市加快创建考核评审步伐,将创建工作做实,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迎接国检;进一步推进大连市国际健康城市建设工作;分批分期对省级卫生城市进行复核评定;继续开展卫生镇、卫生村、卫生模范单位的创建活动。 
  二、积极组织各地开展以灭鼠为主的病媒生物除害活动。组织各市大力开展春秋季灭鼠和熏杀越冬蚊活动;组织各市加大《辽宁省病媒生物防制管理办法》的贯彻和实施力度,组织省卫生监督所对各市消杀除害服务单位市场化运作情况进行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在规范化基础上,稳健推进各市PCO市场化运作;组织省疾控中心继续开展病媒生物除害达标复查及考核验收工作,有效控制病媒生物疾病的发生。 
  三、在组织好春季爱国卫生月活动的基础上,加大对农村环境卫生的整治力度,力争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得到改善。继续组织各市县开展爱国卫生互检活动。 
  四、继续搞好健康教育城区相约健康社区行、农村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和控烟工作。组织省健康教育所加强健康教育进社区和健康街道建设活动的指导工作,完成中央财政健康教育及控烟项目工作,围绕全省卫生工作主要任务搞好卫生工作的普及与宣传工作。 
  五、推进农村卫生环境的改善,加大农村改厕工作力度。组织省疾控中心落实2005年中央财政农村改厕项目,加快改厕工作进程,对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进行定期监测并采取饮水消毒等干预措施。 
  六、对全省市县级爱卫办工作进行考核,对各级爱国卫生专业工作人员进行轮训,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和专业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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