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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环境保护局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度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2-21 生效日期: 2006-02-21
发布部门: 山西省环境保护局
发布文号: 并教法函[2006]2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西山、太钢教育处,直属学校(单位)、厂矿中学、民办学校: 
  2006年是"五五"普法工作第一年,根据省市"五五"普法工作要求,结合我市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围绕市教育局的中心工作,现对2006年度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安排如下: 
  一、以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为抓手,为教育改革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1、在全市开展创建第三批省、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活动。9月中旬开始对全市申报第三批省、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学校进行评估和验收,并迎接省教育厅对第三批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的评估验收工作。 
  2、继续抓好学校章程制定与审核工作。三月下旬进行第二批学校章程的审核工作,同时要求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依据学校章程对学校各项制度进行清理、进一步完善和补充。 
  3、加强教育法制队伍建设,健全学校法制工作机构。学校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依法治校领导机构;建立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备案制度。 
  4、加大对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和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校工作的考核力度,根据《太原市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规程》,11月下旬采取互查的形式,对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治教和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校工作进行检查。 
  二、以"五五"普法为契机,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1、依据国家、省、市"五五"普法规划和《太原市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及《实施方案》,结合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实际,制定出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五五"普法规划》及《实施方案》。 
  2、加强对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切实提高法制教育队伍的整体水平。7月中旬举办普法骨干队伍培训班。 
  三、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度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通知。 
  1、对学生的法制教育要注重课内外结合的原则,法制课开设努力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 
  2、继续发挥中小学法制教育学会的作用,通过对法制课教师进行集中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及授课水平。八月中旬举办法制课教师培训班。 
  3、继续发挥太原市中小学法制教育基地作用,围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和学生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教育活动。 
  四、以维护师生合法权益为宗旨,进一步完善学校保护机制。 
  1、全面实施《太原市教育局教师申诉暂行办法》,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2、继续发挥"学生伤害事故调解委员会"作用;依法保护学生权益,建立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投诉信箱。 
  3、探索建立学校责任险的工作机制,健全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和报告制度,增强预防和妥善处理事故的能力。 
 
 
二○○六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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