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渝价[2005]656号
重庆高等级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王兴公路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渝高投文[2005]5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我们会审后,现将有关情况批复如下:
王兴公路改建工程起于国道319线王家店、经紫潼、龙形、古溪,止于合川兴隆,全长89公里。该公路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王家店至潼南县城段22Km于2000年建成通车,二期工程潼南县城至合川兴隆公里于2005年4月完工。该公路分别经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计委能〔1999〕1447号、渝计委交〔2003〕1030号、渝发改交〔2004〕609号文批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意全线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同意重庆高等级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项目法人,负责二期工程的建设。同时,重庆高等级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根据市政府的要求于2003年7月7日对该段路的一期工程进行回购。该项目概算投资为17670万元。重庆市人民政府以〔2004〕166号文批复同意二期工程建成后收取车辆通行费。该工程己于2005年4月建成通车。为了尽快实现收费还贷,按照"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的规定,特核定该段公路全段收取车辆通行费。
二、收费标准:
车型
标准
站点
摩托车(二、三轮)
1吨(含)以下货车,10座(含)以下客车
1吨以上至3吨(含)货车,11座至30座(含)客车
3吨以上至5吨(含)货车,31座以上客车
5吨以上至10吨(含)货车
10吨以上至15吨(含)货车
15吨以上的货车
合隆站
2元/车次
8元/车次
12元/车次
20元/车次
4元/吨次
3.2元/吨次
2.8元/吨次
东风站
2元/车次
8元/车次
12元/车次
20元/车次
4元/吨次
3.2元/吨次
2.8元/吨次
四方站
1元/车次
5元/车次
9元/车次
13元/车次
4元/吨次
3.2元/吨次
2.8元/吨次
注:
1、普通客车以核定准载座位每10座折合1吨计费,卧铺客车每7座折合1吨计费,货车、拖拉机以行驶证核定的吨位计算,5吨以上尾数不足1吨均按四舍五入计算。
2、对改型(装)、降低载质量(降吨位)的车辆,其计量吨位按照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3.10-15吨(含)货车按上述标准收取的费额,低于或等于10吨货车的计算费额的,一律按10吨货车的计算费额收取;15吨以上货车按上述标准收取的费额,低于或等于15吨货车的计算费额的,一律按降幅后15吨货车的计算费额收取;其他有关事项按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交通委员会渝价[2004]798号和渝价[2005]5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三、站点设置及收费方式:
按照市人民政府渝府〔2004〕220号文件的规定,该段公路设置四方站、东风站和合隆3个主线收费站,撤除文明收费站,对过往车辆实行双向过站式收费。其中由于潼南县新县城道路扩建,有3公里路段尚未完工,待该路段办理了相关的交工验收后,再启用东风收费站。你司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部分车辆适当地采取一定的优惠政策。
四、按照市人民政府渝府〔2003〕109号文的规定,该段公路的收费年限从建设完工后和回购之日起为25年,即东风站和合隆站从2005年12月26日至2030年12月25日止;四方站从2003年7月7日至2028年7月6日止。同时废止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交通委员会渝价[2000]240号文件。你司应如期完善王兴路的竣工验收,并及时准备好相关的资料,报市级有关部门备案。
五、收费及管理人员控制在60人以内。
六、收费主体:重庆高等级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七、收费范围: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情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市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外,其余任何机动车辆均缴纳通行费。
八、你司在收费前应办理明码标价公示牌,公布收费文件,使用税务发票,照章纳税,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
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