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关于批准三类新兽药的公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9-27 生效日期: 2004-09-27
发布部门: 农业部
发布文号: 农业部公告第411号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新兽药和兽药新制剂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核,批准河北远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头孢噻呋钠原料、北京绿业潮生化制品有限公司申报的山楂乳房注入剂和宁波第二激素厂申报的氯前列醇钠及注射液为三类新兽药。

特此公告
附件:1. 头孢噻呋钠原料质量标准、标签(略)
  2. 山楂乳房注入剂质量标准、标签和说明书(略)
  3. 氯前列醇钠及注射液质量标准、标签和说明书(略)

农业部
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2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