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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对佳木斯瑞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资质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1-11 生效日期: 2006-01-11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建设厅
发布文号: 黑建房资[2006]2号
 佳木斯市房产局: 
  你局《关于成立佳木斯瑞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佳木斯瑞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35号令《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中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条件叁级(暂定)资质标准,准予颁发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有效期为一年(从2006年1月11日起至2007年1月10日止)。佳木斯瑞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法人代表为张居明,注册资金为50万元,经营范围仅限于在公司注册地城市规划区域内从事房地产估价咨询服务。资质证书编号为:2304009。 
  请接此批复后,到当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此复。 
 
 
二○○六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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