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关于不办理国际气功师证书公证的复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2-05-15 生效日期: 1992-05-15
发布部门: 司法部公证司
发布文号:
天津市司法局公证管理处:   天津市公证处津证发字(92ぉ第11号请示收悉。关于可否办理国际气功师证书公证,经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认为,该证书规定气功医疗病种范围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具备气功医疗法律效力,不能办理公证。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9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