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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金生产外汇通知的补充

状态:失效 发布日期:1960-08-31 生效日期: 1954-01-01
发布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文号: (60)银密国综字第375号
各省,市,自治区分行:
  陕西省分行(60)银会出便字第57号函所询关于黄金生产外汇分成数字如何计算的问题,兹补充总行8月10日(60)银密国综字第253号,通知如下:黄金生产外汇分成数字的计算,应根据国家的生产计划(包括地方所属冶炼厂付产黄金)按我行实际收兑的生产黄金数字为准。至于我行收兑的非生产黄金和金饰则不应计算在内。即希查照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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