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鄂价能交函[2003]148号
武汉铁路分局:
你局《关于武汉铁路分局汉口火车站开办商务贵宾服务项目的请示》(武铁分财报[2003]362号)收悉。为满足国内外团体、商务、公务旅客的出行需求,为其提供方便、快捷、舒适、周到的旅行服务,汉口火车站开办商务贵宾服务项目。根据铁道部《关于规范铁路站车客运服务收费的规定》(铁运[1999]89号)精神,经研究,同意本着旅客自愿的原则,对办卡人(单位)提供贵宾候车、专用通道、专人引导等一站式服务。同时,提供办理车辆进站和专用停车场泊车、为朋友送行、接站仪式、开展商务洽谈等相关服务。商务贵宾服务方式及收费标准如下:
1、个人普通卡:每张500元(限20次,使用期限1年);
2、个人金卡:每张1000元(限30次,使用期限1年,每张卡每次乘车进站可带1名随员享受贵宾会员待遇);
3、个人单次卡:每张30元;
4、团体普通卡:每张5000元(限30次,使用期限1年,每张卡每次限定5名贵宾使用);
5、团体金卡:每张10000元(限30次,使用期限1年,每张卡每次限定10名贵宾和随员使用)。
以上批复从二○○三年十一月十八日起执行。同时你局应按鄂价房服字[2001]35号文件办理《湖北省经营及服务价格收费监审证》并实行年度审验制度,在每年十二月底前将当年收支情况报省物价局。
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