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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物价局关于武汉铁路分局汉口火车站开办商务贵宾服务项目价格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11-17 生效日期: 2003-11-17
发布部门: 湖北省
发布文号: 鄂价能交函[2003]148号
武汉铁路分局: 
  你局《关于武汉铁路分局汉口火车站开办商务贵宾服务项目的请示》(武铁分财报[2003]362号)收悉。为满足国内外团体、商务、公务旅客的出行需求,为其提供方便、快捷、舒适、周到的旅行服务,汉口火车站开办商务贵宾服务项目。根据铁道部《关于规范铁路站车客运服务收费的规定》(铁运[1999]89号)精神,经研究,同意本着旅客自愿的原则,对办卡人(单位)提供贵宾候车、专用通道、专人引导等一站式服务。同时,提供办理车辆进站和专用停车场泊车、为朋友送行、接站仪式、开展商务洽谈等相关服务。商务贵宾服务方式及收费标准如下: 
  1、个人普通卡:每张500元(限20次,使用期限1年); 
  2、个人金卡:每张1000元(限30次,使用期限1年,每张卡每次乘车进站可带1名随员享受贵宾会员待遇); 
  3、个人单次卡:每张30元; 
  4、团体普通卡:每张5000元(限30次,使用期限1年,每张卡每次限定5名贵宾使用); 
  5、团体金卡:每张10000元(限30次,使用期限1年,每张卡每次限定10名贵宾和随员使用)。 
  以上批复从二○○三年十一月十八日起执行。同时你局应按鄂价房服字[2001]35号文件办理《湖北省经营及服务价格收费监审证》并实行年度审验制度,在每年十二月底前将当年收支情况报省物价局。 
 
 
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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