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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军队船艇技术兵职业技能鉴定站的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4-25 生效日期: 2006-04-25
发布部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发布文号: 劳社厅函〔2006〕156号
军队技术兵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你办《呈批船艇技术兵职业技能鉴定站》(军鉴(2006)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建立31个军队船艇技术兵职业技能鉴定站。
  希望你们加强对职业技能鉴定站的管理,指导各职业技能鉴定站自觉遵守鉴定程序和工作规则,严格执行标准,确保鉴定质量。同时,要结合军队实际情况,在我部核准的职业(工种)试点范围内,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附件:军队船艇技术兵职业技能鉴定站及鉴定范围(略)   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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