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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资本市场发展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9-13 生效日期: 2004-09-13
发布部门: 辽宁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辽政发[2004]32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各有关金融机构: 
  我省资本市场经过十余年的发展,成效显著,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省经济深层次矛盾日益显现,影响了资本市场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上市公司整体质量不高,再融资能力减弱,后备上市企业资源不足;企业发行债券能力降低,各类投资基金发展缓慢;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滞后。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推进资本市场的发展,为我省老工业基地的振兴提供资金保障,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3号)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对资本市场重要性的认识,加大发展资本市场工作力度 
  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决策。发展资本市场,有利于国有经济的结构调整和战略性改组,有利于提高直接融资比例,完善金融市场结构。建立一个完善、发达、高效的资本市场体系,充分利用和发挥资本市场的功能,对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培育和发展资本市场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切实转变思想观念,改变地方政府在资本市场发展过程中无能为力、无所作为的认识,改变重招商轻上市、重银行贷款轻上市融资的片面认识。各级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驾驭和运用资本市场的能力,在全社会形成支持资本市场发展,积极利用资本市场促进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 
  各级政府要将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程,加强领导。要结合制定老工业基地振兴规划和专项规划,明确发展资本市场的各项措施,加大组织、协调、指导和服务工作力度,为我省老工业基地振兴服务。 
  二、我省资本市场发展的思路 
  在坚持资本市场规范稳定发展的前提下,按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以市场为导向,积极引导和推动优势资源向钢铁、汽车、石化和装备制造等重点行业转移,提升其国际国内竞争力,带动重点行业产业链的发展,促进我省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的战略性重组。 
  加快上市公司的重组改造,全面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恢复和提高我省上市公司的再融资功能,加大上市公司后备资源培育力度。拓展境外资本市场,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多渠道融资手段,为高新技术企业、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推进全省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发展壮大商品交易所,积极发展债券、基金市场,加大资本市场产品创新力度,完善我省资本市场体系。 
  积极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培养、吸引人才,创造良好的资本市场发展环境。加强资本市场主体的培育,促进中介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发展。有效防范和化解资本市场风险,维护市场和社会稳定。 
  三、努力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功能 
  各级政府要加强政策支持和服务工作,加大对上市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强企业上市的辅导和培训工作。 
  积极利用股票市场直接融资,促进我省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调整。要支持原材料、装备制造、高新技术、农产品深加工和现代服务业等相关企业,通过上市融资,做优做强。要支持主业突出、技术创新能力强和运作规范的上市公司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再融资功能,通过配股、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债券等形式,扩大融资规模,促进我省产业结构的调整。 
  积极利用中小企业板市场和海外资本市场,推动中小企业、高科技企业上市,缓解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各级政府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抓住中小企业板市场开放的契机,加强宣传、引导和服务工作,筛选、培育出一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重点是高科技企业、民营企业,加快其上市融资步伐;要将企业境外上市作为招商引资、扩大对外开放工作的重要内容,享受同等优惠政策。加强企业境外上市的宣传和引导,并提供相关的辅导和培训。帮助企业与境外相关机构建立联系,使企业通过境外上市融资,实现快速发展,同时提高国际影响力,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 
  加大对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培育的力度。要加强政策引导,重点培育符合产业政策、具有发展潜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地方支柱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作为上市后备资源,纳入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加大对企业改制上市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协调解决企业改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使其规范改制。各级政府要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工作效率,建立跨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为企业上市提供“绿色通道”。 
  四、加大上市公司重组改造力度,全面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各级政府要尽快解决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国有股比重过高问题,加快国有资本从一般竞争性行业中退出。积极引进民营、外资战略投资者,通过股权转让、置换等方式,降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形成合理的股权结构。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转让行为,对国有股权转让实行事前报告制度,形成事前监督和事后检查机制。 
  推进上市公司购并重组,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企业竞争能力。支持省内上市公司按照我省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要求,进行以市场为主导的实质性购并重组。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的优化重组,推动钢铁、汽车、石化和装备制造业等优势行业的战略性重组,加快优质资产向优势上市公司集中。逐步形成品质优良、市场表现良好、具有辽宁特色的上市公司板块。 
  加大对经营业绩下滑公司,特别是“ST”公司重组改造力度,引入有实力的私营、外资和国有企业,通过实质性重组重塑主业,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和经营绩效,逐步恢复其再融资能力。加强对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公司的管理,推动其恢复上市和进入代办股份转让市场交易,积极推动重组,提高公司效益,化解市场风险。 
  积极协调解决上市公司重组过程中涉及的不良资产处置、职工安置、国有职工身份变更和退休职工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统筹等问题,加快重组工作进程。 
  推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各级政府要积极协调配合证券监管部门做好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工作,促使上市公司保持自身经营运作的独立性,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业务和机构等方面彻底分开;规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行为,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健全董事会集体决策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防止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产、资金,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促使上市公司建立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探索采用“以股抵债”等方式,解决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推动省内上市公司建立和完善董事、监事绩效考核和问责机制。 
  五、加大创新力度,完善资本市场体系 
  按照统一规则、整体联合、拓展功能、规范经营的原则,加快我省产权交易市场的建设和发展,建立全省统一规范的产权交易市场,把我省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成为辐射整个东北地区,与证券、期货等交易市场相匹配的大市场,使整个资本市场体系能够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省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要求,规范国有资产转让行为,完善统一监管下的资产和股份的转让制度。要充分发挥产权交易市场在规范产权交易、盘活资产存量、促进股权流通、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外资并购和创业投资资本退出等方面的作用,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稳步推进企业债券市场的改革和发展,积极促进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融资,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扶持原材料、装备制造、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项目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督导企业重视债券信息披露,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企业偿债能力,建立健全资产抵押、信用担保等偿债保障机制,降低企业偿债风险。 
  发展壮大期货市场,推动区域经济和资本市场的整体发展。支持大连商品交易所积极开展大豆、玉米期货交易,继续推进石油、豆油、钢材等新品种的研究、开发工作,加快专业化、国际化步伐,保持其在大宗农产品期货交易中的重要地位。促进期货经营机构的规范经营和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利用期货市场规避风险,提高抗风险能力。 
  拓展资本市场功能,加大新品种开发力度。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发展融资担保机构。鼓励省内金融机构积极探索并开发资产证券化等投资品种。大力发展风险投资,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广泛吸引社会资金、省外资金和境外资金,建立中外合作产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和风险投资规则的风险投资体系。 
  六、加强对证券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培育和管理,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作用 
  加大对省内证券经营机构的政策扶持力度,支持其做优做强。要采取市场化的管理模式,促使其规范运作。鼓励省内证券经营机构通过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吸收境外资本,学习和借鉴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和机构在我省设立基金管理公司。 
  充分发挥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专家的作用,为我省资本市场发展出谋划策。进一步发挥省内证券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在企业改制上市、债券发行、购并重组等方面的作用。 
  七、构筑综合监管体系,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与金融监管机构建立协作监管机制。加强与金融监管机构等部门的协作,支持监管部门的各项监管工作,建立信息共享、沟通便捷、职责明确的风险预警机制。 
  做好上市公司风险防范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及时纠正上市公司发起人虚假出资、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侵占上市公司资产等行为。对濒临退市的公司,要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退市方案,确保退市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加强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风险管理。推动证券、期货公司完善内控机制,完善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监控指标体系。对有重大经营风险必须退出资本市场或采取其他行政处置措施的证券、期货公司,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配合金融监管机构,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做好风险处置工作。 
  八、积极推进城信体系建设,为资本市场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推进资本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强化资本市场各参与主体诚信意识。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要增强城信责任,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证券经营机构要规范运作,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其他中介机构在执业过程中要严格自律,恪守职业道德。 
  建立健全信用征集、评价和使用机制,建立和维护诚信秩序,提高资本市场整体诚信水平。加强舆论监督,对严重失信的机构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制裁和惩戒。 
  九、培养吸引人才,增强我省资本市场的竞争优势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将资本市场高级人才培养纳入老工业基地振兴人才培养规划。各金融机构、上市公司和其他企业,要积极培养、引进金融、证券、财务、法律专业人才。要加强对领导干部、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其领导和经营水平,增强我省资本市场发展的竞争优势。 
  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进一步深化金融机构、上市公司和其他国有企业的人事管理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鼓励上市公司进一步完善激励和分配机制,建立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薪酬与公司业绩挂钩的薪酬制度,探索试行以鼓励长远经营为目标的股权激励机制。 
   
 
辽宁省人民政府 
二○○四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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