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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关于“东方公主号”游轮门票价格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12-15 生效日期: 2004-12-15
发布部门: 天津市
发布文号: 津价费[2004]504号
塘沽区物价局: 
  你局《关于“东方公主号”游轮门票价格的请示》(塘价管[2004]58号)收悉。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0]2302)规定,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东方公主号”游轮门票应实行一票制价格,内设游乐设施不得再单独设置门票价格。 
  二、“东方公主号”游轮是集旅游度假、休闲娱乐、餐饮住宿为一体的水上度假项目,其门票价格可由东方公主游轮发展有限公司根据运营成本和市场情况自主确定,并报你局备案。 
  三、东方公主游轮发展有限公司应按照规定在售票场所明码标价,向社会公示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 
 
 
天津市物价局 
二○○四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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