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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高速公路林带建设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4-10 生效日期: 2007-04-10
发布部门: 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并政办发[2007]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发挥公路景观效应和生态效应,改善我市整体环境,市政府决定加快高速公路林带建设。现将高速公路林带建设有关任务、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设任务
  (一)组织实施好环城高速公路林带提档增绿工程。进一步提高规划设计标准档次,严格工程质量管理和工程进度控制,确保按期完成工程建设,尽快见到景观效应。
  此项工程由太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各区政府和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二)组织实施好原太(阳曲段)、太长(小店段)、大运(晋源、清徐段)通道绿化工程。各承担高速公路通道绿化任务的县(区)要加大工作力度,全力以赴推进,保质保量完成绿化任务。工程要严格按照省林业厅制定的方案和标准实施,达不到要求和标准的林带全部进行替换,栽植时注意树种搭配和景观效果。
  此项工程由阳曲县、小店区、晋源区和清徐县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三)努力消除高速公路林带建设空档。
  除地理条件不具备的地段外,其余高速公路两侧林带断档要按要求补齐,按规定宽度和树种规格进行栽植。其中,属于环城高速公路林带范围内的,由各区政府、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按照环城高速林带提档增绿工程标准组织实施,断档和宽度不够的立即落实土地,并负责绿化;属于其它通道绿化的,由有关县(区)负责按照省林业厅通道绿化标准组织实施。
  二、工作要求
  (一)由市辖六区、清徐县、阳曲县政府、太原经济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街办)对辖区内高速公路两侧可视线范围内的违章建筑、构筑物,物料场,建筑和生活垃圾进行全面清理、依法拆除。各种物料场和乱堆乱放物坚决予以取缔清除;较大规模的垃圾场用厚度不低于1m的黄土覆盖;小规模建筑和生活垃圾全面清运干净。新腾出的土地全部进行绿化,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二)晋夏路、大运路等国道、省道、市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辖区政府负责完成今年绿化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任务。各有关县(区)、乡镇(街办)要成立由政府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林业、建设、国土、环保、环卫、执法、规划、交通、公安、财政等部门和乡镇(街办)为成员的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通道绿化工程及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任务顺利完成。
  (三)高速公路通道绿化美化和环境整治工作要在今年4月底前全部完成。期间,市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分赴各县(区)进行督查验收。完不成任务的,依法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二○○七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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