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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交通厅关于认真做好2004年新兵运输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10-27 生效日期: 2004-10-27
发布部门: 湖南省交通厅
发布文号:
 各市、州交通局、省公路运输管理局、省航务管理局、省高管局、省公路局: 
  二00四年我省征兵工作即将开始,为了认真贯彻全省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完成今年我省征兵运输任务,现就新兵运输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今年新兵运输从12月10日开始。为了保证运输安全,根据省征兵领导小组的要求,今年新兵运送任务全部由大中型运输企业承担,不准个体车船承担新兵运输任务。二、进一步落实各项责任制,强化新兵运输安全管理。承运车船在承运前必须普遍进行一次检修保养,承运过程中应随时注意车船状况,确保车船技术状况良好,严禁车船带病行驶,严禁车船超载。司乘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做好新兵运输全过程的安全工作,圆满完成运送任务。对于新兵运输较多的地方,起运时要组织编队运行,由运输企业负责人带队,必要时可与公安交警联系,利用警车开道。各公路收费站点应设立新兵运输专用通道,优先放行,确保新兵运输畅通无阻。 
  三、热情接待,搞好服务。各车站、港口要做到“三容”整洁,文明服务、礼貌待客;运送新兵的港站要备好开水及有关服务设施,提供优质服务。 
  四、及时反馈信息。新兵运输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市州交通局和运输企业要加强与各级征兵部门的衔接,随时掌握运输动态,制定运输计划,及时处理运输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突发性问题要随时报告省厅运输管理处。联系电话:0731-4425098。 
 
 
湖南省交通厅 
二○○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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