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渝府[2004]298号
市交委:
你委《关于奉节至云阳高速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渝交委文〔2004〕344号)收悉。
奉节至云阳高速公路起于奉节(青莲铺),接拟建的巫山(渝鄂界)至奉节高速公路,经匡家湾、红狮坝,止于云阳(三溪口),接拟建的云阳至万州高速公路,全长70公里,是我市规划的骨架公路的一段。该项目的建设对完善我市高速公路路网、带动三峡库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奉节至云阳高速公路建成后收取车辆通行费。
二、关于收费站点、收费标准及收费年限等事项,在该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或建成验收合格后,按程序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审查确定。
二○○四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