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昆政发〔200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打私工作会议精神,巩固打私成果,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和健康发展,现将市打私领导小组《关于贯彻全省打私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打击走私贩私工作的意见》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昆明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关于贯彻全省打私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打击走私贩私工作的意见
为了巩固打私成果,开创我省反走私斗争新局面,2000年11月28至29日,省政府在昆明召开了全省打击走私工作会议。会议总结和表彰了我省两年多来的打私工作。对下阶段打私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一是要认清形势,进一步提高对反走私斗争重要性、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的认识;二是要加强领导,健全打私机构,充分发挥打私办的职能作用;三是按照新的缉私体制进一步理顺关系,坚持"联合缉私、统一处理"的原则,规范案件移送工作;四是严防猛打,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五是建立和落实责任制,加强廉政建设,强化队伍管理,树立良好形象。
1998年全国、全省打私工作会议以来,我市打私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由于各级领导重视,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取得明显效果,市打私办在2000年被评为全省的先进集体。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共查获涉嫌走私贩私的挂外省和军队牌证的车辆273辆,其中汽车246辆,摩托车27辆。查获走私烟及出口回流烟3,000余件,价值600余万元;假冒卷烟15,000余件,标值约2,000多万元;违法违规经营的“非烟”11,000余件;捣毁地下窝点、储假仓库53个,收缴制假设备36台(套),制假原辅料120多吨;查获非法收购、运输、倒卖的烟叶400余吨。查处各类走私贩私违法违章案件295件,涉案金额约6,000多万元。其中,汽车129件,摩托车27件,烟(包括出口回流烟)83件,假币40件,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4件,其他12件。行政处罚238件,刑事处理57件,批准逮捕10件、20人;起诉5件、15人。查获物资有:汽车248辆、摩托车27辆、外烟(包括回流烟)3,184件、违法生产经营香烟28,517件、复印机1台、影碟机265台、饮料201,960瓶、录音设备28套,胶卷138卷、化妆品22,950瓶(盒)、洋酒300多瓶等,总标值约10,820多万元。
在打击走私贩私工作中,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协同作战,作出了积极贡献。海关加大了对加工贸易和三资企业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三假”(假批文、假单证、假印章)和瞒报、夹藏瞒骗走私活动,查处加工企业倒卖登记手续或擅自内销材料、成品及三资企业擅自内销免税货物等走私贩私违法行为。工商系统充分发挥了市场监管的职能作用,严格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积极查处流通领域的贩私行为,清理整顿“私货”市场,取缔“私货”交易。交警支队与车管所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积极查处利用假手续、假牌证进行汽车和摩托车走私贩私及非法拼装车的落户和转户。
烟草专卖系统在工商、公安等部门的配合下,严格整治卷烟市场,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私、非、超”卷烟的违法行为。取缔了昆明市辖区内影响较大的两个非法卷烟自由批发市场,扼制住卷烟无序流通的源头;成立了烟草综合执法大队,与县(市)、区专卖稽查队加强对全市各商品综合批发市场的清理检查,集中打击走私烟及出口回流烟的流通,坚决堵住“假、私、非、超”卷烟流入昆明;充分发挥专卖管理及卷烟销售部门共同建立的专销结合网络作用,实行户籍管理、分片包干,规范卷烟零售进货渠道和经营行为,使“假、私、非、超”卷烟失去交易场所。通过整治,卷烟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假私现象得到有力遏制;卷烟销量稳步增长,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在打击走私贩私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工作发展不平衡,城区好于郊区,近郊好于远郊;办案经费不足,影响案件的调查取证;查处机动车辆走私、贩私、购私职责分工及移交海关统一处理的办法未出台,对挂外省牌照车辆的政策不明确,致使工商部门查处难度较大等。根据省打击走私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昆明市实际,下阶段我市打击走私贩私着重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不断提高对打击走私贩私工作重要性、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的认识。各县(市)区政府、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十五届五中全会及省委六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从大局出发,正确处理好国家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经济发展与打击走私贩私等各方面的关系,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从讲政治的高度来看待反走私贩私斗争的重要性,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把反走私斗争同国家利益、民族利益、国民经济发展、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相连,坚决贯彻“常抓不懈、严防猛打”的方针,做到“决心大、行动快、措施硬、惩处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把我市打击走私贩私行为的斗争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和健康发展。
2、进一步健全打私协调机构,充分发挥打私办的职能作用。打击走私贩私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打私办代表政府行使“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等职能,承担着推动打击走私综合治理的重任,是地方政府制定和实施打击走私综合治理的参谋和助手。没有建立机构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建立相应打私协调机构,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协调当地的打私工作。各级打私办要在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其职能,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缉私统计数据要准确及时上报,并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努力适应新形势下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需要。
3、按照新的缉私体制,进一步理顺关系。根据“联合缉私、统一处理”的原则,海关、工商、公安、烟草等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搞好综合治理。对案件移送等有关工作要严格按照海关总署、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下发的《关于移送涉嫌走私案件若干问题的通知》(署侦〔2000〕245号文)的规定执行。严格罚没款的收支管理,海关对查获的走私物品(含有关执法部门移送的),要按有关规定拍卖和处理;罚没收入要按规定程序及时足额缴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对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移送的走私案件的办案费,由接收案件的海关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返还。建立对缉私部门的奖励制度,调动各执法部门的积极性。对无合法进口证明或非法拼组装的汽车、摩托车以及查不清来源的“红油”,国家尚未按走私定性,目前仍可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由查获的执法部门处理。
4、突出工作重点,保持高压态势,进行综合治理。根据省打私工作会议精神和《昆明市打私联合行动方案》要求,我市重点地区仍然是盘龙、五华、官渡、西山区和呈贡、宜良、石林、嵩明县及安宁市,其他县(区)可根据当地实际,结合消费品市场的监管进行。一是继续加大对走私贩私汽车、摩托车、成品油、卷烟、食糖、橡胶、假币、国家保护的珍稀动物及制品、以及武器、弹药等走私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广泛宣传打私工作的重要性,使之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为。二是继续加强对利用进口、货运、邮递和加工贸易渠道走私犯罪活动的缉查。海关要加强通关管理、集中审单和风险布控;建立健全物流监控体系,加大稽查和机动查私力度,有效地遏制进口贸易渠道走私活动。三是各级工商、烟草专卖部门和有关地方政府要继续加强对敏感地区各类市场的管理,加大执法力度,防止“私货”交易回潮,坚决查处取缔流通领域违法、走私货物的交易行为。同时,要组织有关部门打击贮藏“私货”的窝点。四是继续狠抓对走私大要案的查处。以“破大案、打团伙、抓逃犯”为重点,充分发挥缉私警察队伍的作用,对重大走私案件,要一抓到底,力争做到“取证快、抓捕快、移送快、处理快”。
5、建立和落实反走私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打私工作,党政领导要亲自抓,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坚决克服“走私可以致富,走私可以振兴边疆经济”错误认识。今后,哪个地方出现走私活动抬头,一定要严肃处理,该追究行政责任的,追究行政责任;该追究领导责任的,追究领导责任;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追究刑事责任。各县(市)区、各职能部门必须加强缉私队伍建设,管好自己的队伍,严禁使用“钓鱼”的方法缉私。要以湛江走私案、厦门走私案为警示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建立一支政治思想过硬、依法行政水平高、拒腐防变能力强的缉私队伍。开创反走私工作新局面,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更大贡献。
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二○○一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