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青政[2004]103号
2004年,青海青稞酒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面向市场,开拓创新,上缴税收在5000万以上上,总额达5065万元,为青海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此,省人民政府决定:
一、授予青海青稞酒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4年度“青海省上缴税收大户”荣准誉称号,并予以表彰。
二、对青海青稞酒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领导班子奖励人民币2万元。
三、对青海青稞酒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职工一次性增发本企业1个月标准工资的奖金;奖余列入成本费用,并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扣减项目。
2005年是实现“十五”计划的关键一年,也是全省继续保持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势头的关键一年。希望青海青稞酒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委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战略部署,加大结构调整,加快技术进步,加强企业管理,努力开拓市场,不断提高经济效益,为青海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2004年度青海省上缴税收大户企业名单
青海省人民政府
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2004年度青海省上缴税收大户企业名单 (上缴税收5000万元以上)
青海青稞酒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