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关于重庆市药品定价目录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4-03 生效日期: 2001-04-03
发布部门: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发布文号:

重庆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上报〈重庆市物价局定价药品目录〉的报告》(渝价[2001]16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你局拟定的《重庆市物价局定价药品目录》。已纳入国家计委定价目录的乙类药品、专利药、一二类新药等不再列入你市定价目录。在正式发布定价药品目录时,按通用名称发布,不标注药品具体剂型规格。有关执行情况请及时告我委。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2001年4月3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2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