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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东部新城开发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8-04 生效日期: 2004-08-04
发布部门: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甬政办发[2004]1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东部新城开发建设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市政府决定成立东部新城开发建设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东部新城开发建设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毛光烈 
  副组长:邵占维、何剑敏、陈炳水 
  成员: 
  俞钢市政府 
  陈利幸市计委 
  虞银花市建委 
  褚银良市建委 
  李定邦市规划局 
  邬明德市国土资源局 
  宋越舜市财政局 
  奚际斌市交通局 
  黄绍棣市环保局 
  史明华市城管局 
  金俊杰市水利局 
  林爱祖市公安局 
  王仁洲市外经贸局 
  刘猛进市贸易局 
  王梅娟市人事局 
  姜肖川宁波电业局 
  殷兴山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 
  陈仲朝江东区政府 
  徐立毅鄞州区政府 
  王永康市科技园区管委会 
  二、东部新城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审议东部新城总体规划。 
  (二)审定东部新城开发建设计划。 
  (三)审议东部新城开发建设政策。 
  (四)协调决定开发建设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五)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东部新城开发建设的指示、决定。 
 
 
二○○四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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