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关于代理1998年II期(10年期)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利息兑付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9-23 生效日期: 2005-09-23
发布部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发布文号: 中国结算沪业字[2005]175号
各结算单位:
  本公司将于2005年10月13日代理兑付所托管的1998年II期(10年期)中国铁路建设债券(挂牌名称为“98中铁(3)”,证券代码为“129902”)2004年度利息,现将有关兑息事宜通知如下:   一、“98中铁(3)”期限10年,每年付息一次,年利率为4.50 %,债权登记日为2005年10月11日,付息日为2005年10月13日,每百元兑付利息4.50元(含税),兑息代码为779902。
  二、本公司在确认代理兑息资金到账后,于2005年10月12日通过结算系统进行该债券利息资金兑付,兑息资金于2005年10月13日统一划至各结算单位在本公司的交收账户内,各结算单位须及时对投资者支付。
  三、发行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在2005年9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已刊登“1998年II期(10年期)中国铁路建设债券付息公告”,请各结算单位按照发行人公告办理兑息和利息税相关事宜。
特此通知。   二OO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0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