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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市政府于2004年8月25日(深府办〔2004〕120号)决定对深圳市欠薪保障基金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梁道行
副主任:张绮文、管林根(市劳动保障局)
委 员:李廷忠(市财政局)、李英才(市公安局)、王玉生(市工商局)、黄造基(市劳动保障局)、李梅(市中级人民法院)、毛晓碚(市总工会)、陈作耕(市总商会)、刘方荣(市外商投资协会)、庄世良(市台商协会)、董海波(招商局蛇口工业区)
市欠薪保障基金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吴立勇任办公室主任。
二○○四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