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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清远市人民政府:
今年6月下旬,中联办给广东省政府来信,反映了前段香港业主向他们投诉的在广东境内的涉港问题楼盘,共有240个,涉及求助人数2388人,主要分布在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清远等11个城市。反映的主要问题是项目停建和没有拿到产权证,其中部分业主已诉讼法院。省委、省政府对此十分重视,黄华华省长作了重要批示,要求要加大力度,尽快解决。省政府迅速成立了由省政府许德立副省长任组长,省建设厅、公安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地税局、港澳办、法院等部门领导参加的广东省涉港问题楼盘协调处理工作小组,日常工作由省建设厅负责。工作小组成立后迅速开展工作,会同各有关城市对香港业主投诉的涉港问题楼盘逐一进行了解和核实。8月初提请省政府在广州召开了部分城市协调处理涉港问题楼盘工作会议,通报了涉港问题楼盘情况,对加快协调解决涉港问题楼盘作了部署和提出了要求。8月中旬又派出5个督查小组分赴11个城市开展专项督查。各市对涉港问题楼盘的协调处理进一步引起重视,按照省政府的部署和“先易后难、一楼一策”的原则,对涉港问题楼盘逐一进行分析研究,对容易解决的楼盘特事特办,力争尽快妥善解决。经过前一段的努力,涉港问题楼盘的协调处理取得了明显进展。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香港业主投诉的240个涉港问题楼盘,除了肇庆市星丽湖渡假村不属于商品房购销纠纷外,余下的239个楼盘中,已经基本解决,或已经可以收楼或办证,业主前来办理有关手续就可以得到解决的楼盘有71个(其中已基本解决的有11个)。其中最多的是东莞市,有28个,其次是深圳市17个,第三是惠州市9个,其余是广州、江门市各4个,佛山、中山市各3个,清远市2个,肇庆市1个。
余下的168个楼盘主要有如下几类情况。一是已有解决方案,正在解决中的有43个。分别是东莞市12个,惠州市11个,深圳、中山市各6个,广州市4个,珠海市2个,汕头、佛山市各1个。二是已进入司法程序或法院已作出判决的有42个。分别是广州市27个,佛山市4个,东莞市3个,深圳、惠州、中山市各2个,珠海、江门市各1个。三是需要继续协调提出解决办法的有54个。分别是惠州市13个,深圳市10个,中山市8个,广州、珠海、东莞市各6个,汕头、肇庆市各2个,佛山市1个。四是情况不明的有29个。分别是广州市23个,深圳市3个,中山市2个,惠州市1个。(详细情况见附表)
二、部分城市加大了对涉港问题楼盘协调处理的力度,进展较快。如东莞和深圳市,省政府的工作会议结束后,迅速召开会议贯彻落实,有关部门对涉港问题楼盘逐一分析,研究解决的办法。东莞市49个涉港问题楼盘中,已有28个楼盘经过协调已经得到解决或者可以收楼或办证。惠州市政府在省政府工作会议后的第二天就成立了处理“烂尾楼”及商品房发证遗留问题领导小组,迅速开展协调处理涉港问题楼盘的有关工作。清远市的2个涉港问题楼盘经过有关部门的努力,目前已经基本解决。
但一些城市对涉港问题楼盘的协调处理仍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如这次来函反映的涉港问题楼盘中,广州市有64个,但目前已经基本解决以及可以收楼或办证的楼盘只有4个,仍未把情况了解清楚的有23个。珠海、佛山、中山等市涉港问题楼盘的协调处理进展也不够明显。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
从目前的情况看,虽然前段各市对涉港问题楼盘的协调处理工作加大了力度,也取得了明显进展,但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力争用一、两年时间把余下的涉港问题楼盘基本解决的难度仍很大。要求有关市要在前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协调处理和督办的力度,加快促使余下涉港问题楼盘的妥善解决。
一是要求有关市要继续按照省政府8月2日会议的部署和要求,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加快涉港问题楼盘的协调处理,特别是问题楼盘较多的市,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尽快采取有力措施,促进余下涉港问题楼盘的解决。
二是对目前已可以收楼或办证,或已有解决方案正在解决中的楼盘,共计有104个。要求有关市要加强跟踪和督办,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做业主的工作,促使业主能够接受拟定的处理方案,力争这部分楼盘在明年初全国人大、政协两会召开前妥善解决。
三是对已进入司法途径处理的楼盘,计有42个,有关市工作小组近期要抓紧与当地司法部门联系和沟通,增加办案人员,加快办案进度,使这部分楼盘能尽快按法定程序予以解决。四是对需要继续协调提出解决办法和情况不明的楼盘,有关市工作小组要把它作为重点问题进行研究,多方面寻求能够解决的办法,也包括法律途径。
附:涉港问题楼盘近期协调处理进展情况表(略)
广东省建设厅
省涉港问题楼盘协调处理工作小组(代章)
二○○四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