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安监管司管一函字[2004]51号
为掌握各地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发证工作进展情况,推动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顺利进行,请你局于2004年11月25日前,报送本辖区(含中管企业)许可证发证工作有关情况,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否成立许可证发证领导小组及许可证办公室或指定部门负责许可证的颁发工作;
二、制定许可证颁发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情况;
三、颁证人员、企业法人培训情况;
四、工作进展情况(准备、受理、审查、核发阶段), 2005年1月13日前预期发证数量,目前已完成或即将完成情况。
联 系 人:杨永太
联系电话:010-64463067(兼传真)
二OO四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