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环发[2003]57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提高环境监测工作能力,加强环境管理,保护水环境,现批准《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等9项标准为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并予以发布。
标准编号、名称如下:
HJ/T 96一2003 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97一2003 电导率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98一2003 浊度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99一2003 溶解氧(DO)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0一2003 高锰酸盐指数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1一2003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2一2003 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3一2003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4一2003 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以上标准为推荐性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自2003年7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