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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关于开展2004年年度考核民主测评服务工作的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11-18 生效日期: 2004-11-18
发布部门: 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发布文号: 体人力字[2004]398号 
总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04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体人字[2004]462号)和《关于做好2003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体人字[2003]445号)的要求,今年总局机关厅、司、局和直属单位在考核机关正、副处长和直属单位中层领导干部时,仍将继续使用总局制定的统一的民主测评表(机读卡)进行民主测评。为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中心将积极做好提供民主测评表、进行数据读取、汇总、统计等有关服务工作。现就有关程序函告如下:   一、提供被测评人员名单。各单位根据总局年度考核工作部署确定本单位考核进程后,请提前7天将本单位的中层领导干部名单(包括姓名、任职部门、职务)、本单位参加测评的人数通知人力中心,由人力中心打印、准备相应份数的民主测评表。
  二、领取民主测评表。请各单位考核小组在测评前3天内到人力中心领取民主测评表及填涂专用笔,准备票箱,做好民主测评的相关准备工作。
  三、组织民主测评。各单位考核小组组织本单位中层领导干部的民主测评会议,按照确定的范围发放测评表进行民主测评。测评表发放后,由考核小组成员宣读填表要求和注意事项;民主测评表可分散填涂,定时(一般为20分钟内)定点收回;民主测评表收回后现场密封,由经手人如实填写收发情况、签字,于3日内连同填涂用笔一并交回人力中心。
  四、数据读取和反馈。人力中心将对各单位的测评表进行统一的数据读取、统计、汇总,并及时将统计结果密封反馈给各单位。反馈的统计结果将包括每个被测评人的原始数据汇总、单位所有被测评人的情况汇总、单位民主测评整体情况的汇总分析等。
  五、纪律及监督。人力中心在提供民主测评服务过程中,将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的纪律和有关规定,严格为单位和个人保守人事机密。我中心接受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以及各单位的监督、检查,同时欢迎各单位对此项工作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
  联系人:刘光涛
  联系电话:67159766、87182654。
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二OO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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