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市政告字[2003]20号
华清路道路拓宽改造是我市2003年市政建设的重点工程,该项工程的建成对于改善城市环境、保护古城风貌、缓解交通拥挤、促进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确保华清路道路拓宽改造工程拆迁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华清路道路拓宽改造工程,实行全线改造,统一实施,拆迁范围以测量成果为准。
二、华清路道路拓宽改造工程需拆迁安置的居民户、商业户、企事业单位的安置去向,以批准的拆迁实施方案为准。
三、拆迁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政策,坚持依法拆迁,文明拆迁。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人要顾全大局,服从城市建设的需要,在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搬离拆迁现场。
四、自西安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办公室发布拆迁公告之日起,在拆迁范围内的国有、集体、个体工商户须停止一切生产和经营活动,并与拆迁人协商具体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按规定期限搬离拆迁现场,否则,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华清路道路拓宽改造工程范围内的被拆迁单位和个人要积极支持城市建设,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阻拦拆迁工作的顺利实施。对于阻碍拆迁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挑动群众闹事、打骂拆迁工作人员的,由当地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置;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市和有关区城建、规划、土地和房管、工商、公安及当地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要大力支持、配合协作,为华清路道路拓宽改造工程的拆迁、建设提供条件。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