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云计价格[2000]852号
曲靖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贯彻执行云价商发[2000]120号文件中有关问题的请示》(曲价商字[2000]16号)收悉。根据国家电价管理的有关规定和你市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对你市地方电网的电价执行问题批复如下:
一、会泽、宣威、富源、沾益、马龙等以转供省电网电量为主的县市电力公司,销售电价比照省电网电价执行;
二、由于与省电网交叉供电的区域和行业较多,为了避免电价差异造成的供用电矛盾,对以自发自供为主的曲靖市(麒麟区)和陆良县电力公司,销售电价也可比照省电网电价执行,提价收入主要用于农村电网的建设改造。
三、以上各县、市地方电网的销售电价由你局按以上原则和原省物价局云价商发[2000]120号、省计委云计价格[2000]59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具体安排,并报我委备案。